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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拒出庭 郭飞雄案庭审推迟

2014年9月12日

维权人士郭飞雄的辩护律师认为,法院不允许律师复制卷宗,使其无法实现有效辩护,拒绝出席庭审。法院周五因辩护律师缺席而将庭审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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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Demonstration in Guangzhou für die Zeitung Southern Weekly
2013年1月7日,《南方日报》集团门前声援现场图像来源: Reuters

(德国之声中文网) 维权人士郭飞雄(本名杨茂东)与孙德胜因去年参与声援《南方周末》的抗议活动,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名,此案原定于本周五(9月12日)开庭。孙德胜的律师葛永喜周五向法新社证实,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因辩护律师拒绝出庭,宣布延期庭审。

郭飞雄的律师陈光武和张雪忠周四已在“新公民运动”网站上发表声明称,法院不允许辩护律师复制卷宗,使其无法充分阅卷、实现有效 辩护,因此辩护律师不会出席周五庭审。“辩护律师将继续要求法院允许复制全部案卷材料,并纠正其它的违法情况。”

郭飞雄本人周四也发表狱中声明,称法院拒绝他及其辩护律师复制包括现场视频、照片等数字化案卷材料,严重侵害其法定辩护权。若法院按照原计划于周五开庭,将是“不正当和不合法的,因而也是完全无效的”,他将在这样庭审过程中全程保持沉默。

他在声明中写道:“我要向公然践踏法律,践踏法治精神,并视中华民族最根本利益——即宪政民主在中国的实现——为万丈深渊,为世界末日的专政维稳体制及其大小帮凶,表 示最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张雪忠此前在接 受德国之声采访时透露,他周四已经在看守所和郭飞雄会过面;后者表示“辩护律师连复制卷宗的合法权利都被剥夺了,根本就谈不上有效辩护。”张雪忠说,郭飞雄要求他们不要出庭辩护。

律师张雪忠对德国之声说,按照法律,辩护律师调阅复制卷宗的权利应当是“无条件的”。辩护工作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如果辩方连检方掌握的证据都不能了解,那辩护根本就没有意义。

China Demonstration in Guangzhou für die Zeitung Southern Weekly
许多维权人士在南周事件时声援南方报社的记者编辑。图像来源: Reuters

辩护律师:“这是政治迫害”

他还向德国之声强调,2013年初的“南周事件”中,在广州街头表达意见的,其实不只是支持宪政民主、新闻自由的人士,还有支持毛泽东思想、支持共产党专政的团体。“但被抓的都是前者。所以我们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政治迫害。同样是公开表达政治意见的行为,一方被抓,另一方没事,就是因为内容不同!”张雪忠说,在这起案件中,辩护律师将坚持为郭飞雄进行无罪辩护。

在2013年初的“南周事件”中,郭飞雄前往广州南方报业集团大楼前,声援南方周末编辑及记者抗议宣传机关的新闻管制。他在现场曾发表演讲说:"中国的书报审查制度,是最反动的思想警察制度,这个制度早就应该被废除了。今天我们来声援南周,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受到了打压,而是为一种普遍权利而战斗,这个普遍权利就是言论自由。"

2013年3月,他还投身参与“新公民运动”,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发起联署活动。2013年8月,郭飞雄遭警方拘捕,被控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并在今年6月移交法院。与他同案受审的还有维权人士孙德胜。

作者:文山/张筠青
责编: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