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国遗忘的孩子 | 在线报导 | DW | 07.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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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导

被中国遗忘的孩子

近日,德国西德意志广播电台刊出了一篇报导,题为“被中国遗忘的孩子“。文章中的主人公徐志,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也随后失踪。无人看管的徐志只能流落街头。两年前,公安机关在福州火车站将流浪的徐志带到了北京一家特殊的儿童村---这是一家专门收养服刑人员子女的儿童收养所。德国之声记者严严对儿童村做了如下专访:

原陕西省监狱管理局高级警察--张淑琴,5年前在北京市板桥村正式成立了她在中国创办的第六家专门为服刑人员子女开办的儿童收养所。这些孩子的父母大都因为盗窃,兜售非法光盘被判处短期徒刑,或因杀人被叛处无期或终身监禁。儿童村村长张淑琴认为,这些服刑人员的子女并没有罪,他们没有了父母后,生活变得十分艰难,有的在街上乞讨为生,有的甚至会走向犯罪的道路。这种状况带来了巨大的社会隐患。张淑琴介绍说:

“这些孩子有很严重的心理问题。这一般分为两个阶段,来儿童村前他们因为家庭背景原因,很多孩子心里充满了仇恨,报复,嫉妒的心理,当然还有暴力倾向和严重的说谎问题。来儿童村之后,一般男孩子一过14岁会令人头疼,他们整天打架,闹事。女孩子呢,就比较早熟,她们很会利用女孩子的天性来争取她们想要得东西,这些都很危险。所以说这些孩子的心理问题比较多。”


收养所内孩子的流动性很大,孩子的来源一般由当地派出所接到举报或是犯人被捕后由警务人员将孩子送到儿童村。短期徒刑的一般刑满释放后,会把孩子接走。那些刑期较长犯人的孩子会被抚养到16或18岁后离开收养所。这期间张淑琴会帮助孩子们学习职业技能,参加职业培训,或给他们介绍工作。据中国官方统计,服刑人员的孩子在中国大概约100万。张淑琴说这么庞大的工作,她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她说:

“我们开始的想法很幼稚,觉得儿童村成立后会有许多人站出来响应,捐款。这样很快每个省都会建立一个儿童村。结果发现根本不行,因为我们不是有钱人。所以我们要敦促政府,让他们把这个计划纳入法律条文。经过多年的努力,2005年12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达了文件,将对服刑人员子女的帮持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考核。”

11年前张淑琴就开始在陕西创办儿童村,这一路上她说她最缺的就是钱。现在北京的儿童村有500多个孩子,好在给儿童村捐款的人数也在增加,其中外国人居多。例如,德国大众汽车给孩子们捐赠了洗衣机,西门子公司带来了新电脑。目前村内的爱心小屋也是德国等爱心人士建成的。中国本国企业的捐款就比较少,张淑琴说是因为“他们的捐赠主要是迎合政府的号召。另外,他们要捐给有政府背景的慈善组织。像我们这种属于草根NGO,所以国内的大企业很少捐钱给我们。”

儿童村属于非政府组织,没有政府拨款,所有费用,包括到监狱探望父母的费用,住宿费,餐饮费都要自筹资金。这样的情况下张淑琴呼吁能够有更多的爱心人士真正关心这些服刑人员的孩子:“我觉得我要帮助这些孩子解决实际问题。他们需要帮助,有病上医院,有钱上学,还有我们整个这个机构运营都需要资金。有个组织曾经给我颁发一个奖杯,我说,我不要奖杯,我要钱!!有了钱我可以帮助更多的孩子。”

中国对孤儿和残疾儿童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和民政部门管理,但唯独对服刑人员的子女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西德意志广播电台的报导呼吁: 作为一个世界强国—中国政府应该对这100万孩子承担责任,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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