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20万在德没有固定居留的人转正? | 在线报导 | DW | 16.1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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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20万在德没有固定居留的人转正?

11月16日,德国联邦以及各州的内政部长将召开秋季会议,其中一项议事日程就是讨论对持容忍拘留签证的外国难民予以长期居留权的规定。据媒体报道,各党派在长时间的讨论后已就新规定的基本点达成了一致,即在德生活8年以上的单身难民以及在德生活6年以上的有子女的家庭可以获得德国的长期居留权,其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必须能够自己谋生。目前德国生活着近20万没有固定居留许可,随时可能被驱赶回国的人。

这些人当中有的已在德国生活了6年,仍然每几个月申请一次居留延长

这些人当中有的已在德国生活了6年,仍然每几个月申请一次居留延长

近20万在德国没有固定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中有约12万已经在德国生活了六年以上。相当一部分持容忍居留签证的外国人来自前南斯拉夫,比如伊迪克一家。这个有着4个孩子的家庭来自塞尔维亚南部的布加诺瓦克村,已经在德国生活了16年。孩子们的父母现已离异,父亲不久前被遣返回国。孩子们现在都在上学,能说流利的德语。他们的律师迪克曼介绍说:


“这些孩子已经非常好地融入了德国社会。 孩子们很有艺术天赋,爱好音乐,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在学校的表现也很好。但另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尽管间或有工作,但时间不太长。也就是说,这个家庭中父母从经济和社会角度没有很好地融入社会,尽管他们在德国已经很长时间了。但孩子们却充分利用了他们拥有的机会。”


但是,迄今为止,很好地融入了德国社会却不能保证不被遣返回国,相反按照现行法律,只有外国人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回国时,他才能够获得居留许可。迪克曼说:


“外国人局通常从客观的条件来定义外国人是不是因自己的原因不能回国。他们说,如果客观条件允许,比如机场开放,使馆办公,那么如果这个外国人还要留在德国,那么就是他自己的责任。人人都可以离开。目前有关部门的审批就是仅仅以此为依据。”


主观的原因,比如这些外国人在生活在德国的数年里与德国建立的社会联系,却往往不被考虑。伊迪克家的四个孩子有3个是在德国出生的,如果回到塞尔维亚,他们既不会那里的语言,也没有什么关系。


德国一些管理法院考虑到这些外国人在这么多年后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本国人”,因此给予他们居留权。但是杜塞尔多夫的管理法院却没有遵循这样的路线:11月9日,该管理法院拒绝了伊迪克一家的第三次紧急申请。他们的容忍居留没有获得延长,居留许可离他们更加遥远了。


德国内政部长朔伊布勒长期以来就表示赞成制定有关居留权的法规,并且得到了社民党的支持。获得固定居留权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必须证明自己已经很好地融入德国社会,比如德语良好,孩子必须上学。北威州负责外国人融入社会事务的部长拉切特也赞成通过这样的规定,他说:
“据估计,能够获得这种居留权的大约有20万人。因此,重要的是在今年秋季就找到一个解决办法。这样,那些在这里长期生活并且融入德国社会,和自己的家人说德语的孩子们,就能够有发展的前景。他们可以在这里找工作,长期在德国生活。把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赶走,又费劲地把外国人聘请来,教他们学德语,这不是在做没意义的事嘛。”
巴伐利亚内政部长贝克施泰因则反对这样慷慨大方地给与居留权。他认为,外国人获得居留许可的标准应该是孩子在学校里成绩超过平均水平,父母有工作。批评者却指出,这样的要求与现实相距甚远。因为按照新的移民法,持容忍居留签证的人只有在很少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工作许可,比如他不会在近期内被驱逐,必须有护照,没有德国人或来自欧盟国家的外国人愿意要这个工作岗位。


人权组织估计,目前的计划可能会引起大规模的驱逐浪潮,而不是真正制定出居留权法规。比如说目前生活在德国的大约1万名伊拉克人据称暂时就不在居留权考虑之列。贝克施泰因表示,应该先等伊拉克危机解决之后再说。教会长期以来也呼吁制定居留权条例。基督教教会理事会主席胡伯表示:

“我呼吁解决这些所谓的老问题,明显减少所谓非法居留者的数量。在很多情况下,仅仅因为这些人出于各种原因只被容忍居留,没有正式居留许可就将这些人称为非法居留者是不公平的。让他们获得居留身份是非常可能的。我想为此大声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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