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微软必须开放视窗软件 | 在线报导 | DW | 22.1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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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微软必须开放视窗软件

今天欧盟法院一审做出裁决,确认对微软公司的有关制裁规定。此前,欧盟委员会对微软处以巨额罚款,并要求微软对竞争对手开放视窗软件。

微软老板比尔-盖茨对欧盟的制裁决定火冒三丈

微软老板比尔-盖茨对欧盟的制裁决定火冒三丈

这场纠纷已持续了多年,也许至少还要再拖两年。欧盟指责微软公司利用自己在市场拥有的实力排挤竞争对手。对此,微软公司一直持不同看法。现在,欧盟一审法院在布鲁塞尔做出裁决,决定微软必须为网络电脑提供一直保密的接头信息,并向电脑制造厂商提供没有媒体播放器的视窗版本。

今年三月,欧盟委员会对软件巨人-美国微软公司做出了两项制裁决定:微软需支付四亿九千七百二十万欧元罚款,并公布部分程序的密码,以方便其它竞争对手的软件与视窗相连接。例如,微软必须提供系统深处没有媒体播放器的视窗版本,这样其它多媒体程序才能有更多的可能性,其它服务器的软件也才能更好地与视窗结为一体。

罚款对于微软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微软的钱多得是,仅流动资金就有五百亿美元。今年七月,微软向欧盟如数缴纳了罚金。但是对欧盟提出的公布视窗组成部分的要求,微软立即提出了上诉,并请求给予一段时间作为缓期,等到此案最终尘埃落定再说。

这是因为如果微软现在就向竞争对手提供秘密信息的话,微软担心将出现“无可弥补的损失”。微软认为,如果不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就不会有人积极去开发新产品。

对独立开发软件的工程师来说,今天的欧盟法院裁决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这一判决并非最终裁决,对于微软是否确实滥用了自己的市场实力,还要等到数年后由欧盟法院做出终审裁决。

欧盟法院一审判决是欧盟一审法院院长、丹麦人博-菲什特多夫做出的。菲什特多夫在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已工作15年。微软可以对他的判决向欧盟法院提出上诉。

附带说一句:欧盟的罚金对欧盟各国带来了好处,成员国可以减少缴纳的欧盟费用额度,德国可以少缴纳一亿两千五百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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