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在华企业面临机会不平等”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24.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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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欧洲在华企业面临机会不平等”

欧洲企业进入中国已有十个年头,建立了巨大产能。这些企业对今年11月中共三中全会的改革主张非常关注。德国之声就改革主张和经济壁垒问题,采访了欧盟商会中国地区的副主席萨克(Stefan Sack)。

德国之声:对于在华欧洲企业而言,今年11月中共十八大三中全会的通知是本年度最重要的事件之一,里面多次提到了改革。对您而言,中国目前最需要的改革措施是什么?

萨克:有一系列早就应该实施的改革,欧盟商会也反复在自己的“立场文件”(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中提到这些问题。其中包括金融改革、放开利率--利率市场化避免资本分配不当。资本分配不当曾经导致许多行业的产能过剩,这是中国目前的症结之一。

另外国企改革也很必要。国家应该回归实际核心领域,并不是所有所谓的"战略性行业"都必须由国家控制。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占据显著优势,甚至形成行业垄断。这绝对算不上市场经济。中国国企改革绝对是最重要的一点。

除此以外,还有行业改革和行业准入的问题,保障外来投资无需强制合资或技术转让就可以进入中国市场。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就已经提出的要求。

对于驻华欧洲商会而言,哪里的问题最大?您认为什么是在华经商最大的障碍?哪里还存在机会不平等的问题?

很多领域都存在机会不平等。从对于我们企业法律状况的不同注解开始。我们希望法院能不看冲突双方、"蒙着眼"独立进行审判,就像罗马神话中的正义女神一样(正义女神蒙住双眼,保证在裁判时不含歧视和偏袒)。

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市场领域完全没有开放或者只能通过合资企业才能进入这些市场。特别是在公共合同招标等涉及到钱的问题上,外国企业要被迫成立合资企业或者进行技术转让取得投标资质。这非常困难。

我们认为,中国应该履行入盟承诺,遵守世贸组织的"公共采购业公约",为企业提供相同的条件,就像中国企业也可以在欧洲参加公共竞标一样。

Davide Cucino

驻华欧盟商会每年都会发表一份“立场文件”阐明欧洲投资者的要求

欧盟和中国在11月底的中欧峰会上决定,就投资保护协议进行谈判。您认为这对欧洲企业意味着什么?

我们对谈判表示欢迎。在我们看来,欧洲工业利益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的问题上。欧盟委员会也明确将其设为谈判主要目标。另一个重要目标当然是投资保护。欧盟和中国之间的双边投资保护协议保障中国企业在欧盟受到法律保护,中国无需再和28个(欧盟)国家签署双边协议。

另一方面,中国在很多领域都签署了双边协议。这给人留下种印象,28国在涉及中国问题时并不是那么众志一心,而是被北京牵着依据"分而治之"的原则各行其政?

这时有发生。当然现在大家都在为本国争夺投资,但欧盟各国的结构不同,因此能够适合不同的中国企业投资。和半年或者9月前相比,欧洲被北京离间、打散的危险要小得多。光伏产品进口和葡萄酒出口的贸易争议是当时关注的焦点,欧洲展示出了团结的精神,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我认为,我们现在可以与中国平起平坐地进行对话。

采访记者:Matthias von Hein 编译:万方

责编:李京慧

萨克是物理学博士、分子生物学家。他2008年起居住在上海,担任柯马(Comau )自动化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他同时也是驻华欧洲商会的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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