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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10 Europäischer Menschenrechtsgerichtshof

2010年2月18日

应瑞士邀请,2月18日和19日两天,欧洲理事会47个成员国聚会探讨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的改革事宜。1959年在欧洲人权公约基础上创立的欧洲人权法院全球范围内独此一家,然而,它却又是自己成就的牺牲品。过去10年,欧洲理事会成员国的8亿公民,由于本国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未能保障他们个人的基本权利,在欧洲人权法院递交了20万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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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理事会会场图像来源: AP

欧洲人权法院院长是法国人格斯塔。他为2月18日和19日举行的会议已准备好了改革建议。改革的目的在于降低法院超负荷的工作强度,但同时并不削弱个人控告的基本权利。前任人权法院院长、瑞士人维尔德哈勃也曾致力于降低17名人权法官的工作强度, "我们一直都在寻求简化法律程序,只有这样办案才能有效。我们废除了一些光靠我们自身的努力无法战胜的东西。我们建议,一些我们认为不合格的控告,以书面信函的形式给予驳回,而不是逐一进行详细解释。以前,我们对某些案子必须详细解释。当然,过去的作法让控告人以及他们的律师更为满意。"

在维尔德哈勃担任欧洲人权法院院长的最后一年,该法院收到5万份起诉, "其中,有90%我们认为不合格,显然,他们没有充分的理由,因为他们依据的法律条文在我们的公约中并不存在,或者他们依据的事实虽然存在,但却发生在有关国家签署公约之前。"

虽然人权法院做出了简化努力,但目前又积蓄了10多个案件有待处理,其中一些已经等了两年之久。不过,现任人权法院院长格斯塔开会时却得以宣布一项小小的改革成就:拒绝一项显而易见不成立的控告,今后不需经过法院的三庭讨论,而是由一名法官决定即可。包括这一措施在内的简化手段已经讨论了6年之久,直到今年1月,俄罗斯才作为47个成员国中的最后一员,同意了这项改动。

10万份案件当中的三分之二来自21个东欧国家,他们在冷战之后加入了欧洲理事会。而这些案件中竟有3万份来自俄罗斯。欧洲人权法院前院长维尔德哈勃认为,这并不令人意外, "这些国家的公民对司法的信任度很低,因为人们不信任本国的法院。这样,就将官司打到斯特拉斯堡,在这里,人们赢了某些案子,于是,更多的人把官司打到这里。还有,一些国家存在着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法律程序拖的时间过长,有时即便有法官的判决也得不到执行。成员国中有一半的国家都存在这类问题。它们是不断出现的结构性问题。"

法律不完善以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虽然大部份可以定位在东欧,但也并非完全如此。以意大利为例,那里的法庭程序需要的时间最长;德国以及其他某些欧盟国家在执行欧洲人权法院判决时,也经常是不够完善或者拖延很长时间。人们将拭目以待,看人权法院成员国当中的西方民主制国家对改革建议作出怎样的反应。新建议中有这样的内容,即欧洲人权法院就一国做出的裁决,今后对其他46个成员国在类似案例上也自动有效。

作者:Andreas Zumach/李鱼

责编:谢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