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短信平台(2010.04.23) 137 011 033 07 | 中文节目 | DW | 23.0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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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节目

德国之声短信平台(2010.04.23) 137 011 033 07

短信平台每日问题:四川维权人士谭作人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二审在即。在一审中,法院称谭作人2007年在网络发表的“六四”《广场日记》“捏造事实”,而判处他五年监禁。因此,谭作人的辩护律师要求在二审中,“六四”时担任总理的李鹏和前北京市市长陈希同等人作为"六四" 事件的知情者出庭作证。 您如何看待辩方的这一要求?

听友网友的看法意见

听友网友的看法意见

phone:+8064

date:2010-04-23

time:17-24

text:就所谓“六四”真象,让陈希同、李鹏出庭说明情况,是不可能做到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谭某为自己找由头,即无人对质情况下,就给自己定罪判刑是非法的.谭某这种想法是徒劳的!

phone:+2323

date:2010-04-23

time:16-12

text:您好短信平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如果不想误判、就必须调查详细,幸好当事人还有活的,有当事人李鹏出庭,法庭才能有公正的证据。

phone:+4204

date:2010-04-23

time:15-58

text:我支持辩方的做法,也很佩服律师的勇气.但问题是,李鹏可能会出庭吗?

phone:+1236

date:2010-04-23

time:15-46

text:如果在一个真正实行民主和法制的国家,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正常的,合理合法的。但在一党专制的国家,是不可能实现的。

phone:+9449

date:2010-04-23

time:14-14

text:违法审判就不会采信合法证据。为谭辩护律师太异想天开了,想用正义和事实使那些法官无言应答。只要中国不民主,司法不独立,象这种无耻的审判就不会消亡。

phone:+7871

date:2010-04-23

time:12-16

text:这位律师的要求是正当的和合理的。撇开案件不说,仅仅这一举动本身就值得做为标志性事件载入历史。问题仅在于相关当事人是否有胆量站出来并讲出真话。

li355@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谭作人是‘有良心的公民遇到蛮横、黑心的流氓中符,’当年的强盗行径是见不得人的,能够掩盖一天是一天,掩盖一年是一年。

phone:+2654

date:2010-04-23

time:06-00

text: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律师提出的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phone:+8167

date:2010-04-23

time:04-50

text:辩方的要求无丝毫意义。因为,为了使人们更加迷信党、迷信政府,党史和近代史的事实部分,将是永远的机密。关键是,在暴秦灭亡两千余年后的今天,还有文字狱的存在。“煽动、颠覆”这样莫须有的罪名,如同“劳教”制度一样,这种反人类,逆天良,违背法律的做法,国人还能承受多久?具有原始的思维模式,思想倒退,用先进的工具和现代化生活,这样畸形发展,不应当是人民共和的“与时俱进”。

phone:+8657

date:2010-04-23

time:03-46

text:八十年代萨达姆执政时曾亲自下令屠杀了那么多库尔德人,事后他不仅否认自己下过"杀人令",还拒绝作为此案的知情者出庭作证.证人出庭是义务,只有在人身安全无法保证时,证人有权不出庭作证.法律是正义之剑!不让双方或某一方证人出庭作证,就给人定罪,突显无法无天.

phone:+7117

date:2010-04-23

time:02-28

text:让李,陈出庭作证当然合理因为他们都是当事人。但在中国不行,准确的说是在中共不行,因为今天已经没有中国了。中共没有理!

phone:+0721

date:2010-04-23

time:02-08

text: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没有‘六四’的强硬手段,哪有今天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我们不想要那些荒唐滑稽的民主,也不想看到议员们在议会里打架,还有政客们为拉选票吹牛撒谎。谭树人不知道入乡随俗,可能他准备好了要吃‘皇粮’。谭树人想要翻案,找李鹏陈希同没用,再等二十年。

phone:+1926

date:2010-04-23

time:02-00

text:不可能,李鹏和陈希同这样的六四屠夫焉能为谭先生做证?中共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二审的结果肯定是维持原判,党的利益重于泰山,人民的利益轻于鸿毛!

phone:+8020

date:2010-04-23

time:01-58

text:依照法律这个要求是合理的。判决要依据事实,事实需要证据,证人必不可少,而李鹏作为当事人当然应出庭作证。

phone:+9876

date:2010-04-23

time:01-54

text:辩方律师的要求很合理,应该允许李鹏、陈希同出庭作证,也许还应该加上当时任发言人的,“说假话的袁木”一起出庭作证,以洗清谭作人先生冤枉。

phone:+4765

date:2010-04-23

time:01-44

text:这位律师太勇敢了!我相信他的要求一定是符合法理的,否则早就把他抓起来了.无奈陈希同得服刑,李鹏要指导儿子当官,协助女儿发财,估计难以到庭作证。

phone:5681

date:2010-04-23

time:01-40

text:如果他确实知情,当然应出庭作证,这是公民的义务;反之,就不好说了,因为小谭也算名人,他当然知道如何应对,才无愧于历史.

phone:+0275

date:2010-04-23

time:01-38

text:要李鹏等前中共高官证明自己犯下的涛天罪行。我认为是与虎谋皮,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等到民主改革之后,如果李鹏总理没有去世,是可以出庭作证的。

短信平台每日问题(2010.04.24): 最近北京车展正在举行,媒体报道称有很多中国汽车厂家的车型与国外厂商非常类似,并戏称为“山寨版汽车”,您对中国国产的“山寨版汽车”是否有信心?会不会购买这类汽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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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平台每日问答,提出当下为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欢迎听友网友针对问题写来个人的观点。在周一到周五的短信平台节目里做选择性播出,并将所有短信登录在网页里。听友网友短信反馈仅收取中国国内正常短信费用。为尊重与保护个人隐私权,并应听友与网友的要求,只公开四码手机尾号。本栏目为听友网友提供集思广益切磋交流的空间,但谩骂之词恕不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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