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中国国家主席与制度变迁
中共建政以来,从设置国家主席、废除国家主席到恢复这一职务,颇经历一些波折。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共建政之初,并未设立国家主席一职,仅设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1954年宪法设立国家主席。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毛泽东和朱德分别担任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届满后,毛泽东继续担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刘少奇
1959年4月至1968年10月,刘少奇任国家主席。文革期间,刘少奇被开除所有职务,并被拘禁至病逝。
代理主席
1968年至1975年间,国家主席长期处于空缺状态,先后由国家副主席(宋庆龄和董必武二人)和代主席(董必武一人)代理职务。
董必武代行主席职权
身为国家副主席的董必武曾任“代主席”。
国家主席存废之争
1970年,毛泽东与林彪在是否设立“国家主席”之职的问题上出现分歧。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元首职责。
恢复国家主席
1982年宪法恢复设置国家主席,任期5年,可连任1次。1983年6月,李先念当选国家主席。
杨尚昆
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杨尚昆(右)任国家主席。
军委主席邓小平
邓小平(左)则在1981年6月至1989年11月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
“三位一体”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接任国家主席一职,被称为“三位一体”。
胡锦涛
胡锦涛于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国家主席。
习近平
习近平自2013年3月接任国家主席。2018年2月,中国官媒报道,中共中央委员会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删除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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