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血友病人十几年维权迎来一线生机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14.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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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中国血友病人十几年维权迎来一线生机

2000年起,中国各地的血友病人因为使用上海生物制药所生产的"凝血VⅢ因子",相继被检验感染HIV病毒和丙肝。近期终于有消息传出,中国国务院已经确定将此感染事件定性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北京地铁站里的防治艾滋病宣传画

北京地铁站里的防治艾滋病宣传画

雪上加霜:血友病人感染HIV病毒和丙肝

2005年9月间,40余名来自中国各地感染HIV和丙肝的血友病人和家属到北京参加一个会议,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法委员会委员李楯组织了这次旨在帮助这批感染者进行法律维权和诉讼的会议。由地中国官方多年屏蔽此公共事件,他们的境况依然不能被报道,也不为公从所知。

血友病人因为血液里缺乏凝血因子,一旦发生出血的情况就没法自行止住。必须使用特殊的药品来止血,这是血友病,患者的"血"不再是生命的象征,它们意味着随时而来的死亡。治疗血友病的方法,据医生介绍,是输新鲜血浆或注射凝血因子。

1982年,上海生物制药所(上生所)作为卫生部直属企业开始生产和销售"凝血VⅢ因子",因为当时国外的同类产品价格昂贵,他们的药品甫一上市,国内的血友病人便竞相购买。上个世纪90年代,震惊世界的"河南血祸"爆发,谁也不曾想到,这也为血友病人的救命药品注入了可怕的HIV和丙肝病毒。VⅢ因子是一种特殊的血液制品,原料为人体血浆,而上生所的药品原料就采自河南血祸的发生地。

不久之后,中国政府就已经意识到血祸引发的连锁危害。1995年卫生部下发55号文禁令,取消1994年12月31日前 "VⅢ因子"药品批文,但据德国之声向当事人调查,上生所的销售并未停止。有辽宁等地的血友病人至今还保存上生所在95年后的销售发票。

2000年起,使用上生所"VⅢ因子"的病人相继被检测出感染HIV和丙肝两种致命病毒,迄今为止已有200多个家庭遭遇不幸情况,严重的疾病致使这些家庭陷入贫困潦倒的境况,感染者和家属们一次次向企业、中国卫生部、发改委等要求履责,多次被政府和上生所以暴力威胁、拖延等方式不予解决。

应该追究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近日,有消息传出,经过多年抗争,中国国务院将这起事件定性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德国之声联系了一位来自黑龙江的感染者家属代表,她说:"确实已经听到这样的消息,说国务院和各地信访办联系,要他们提供帐户,将为全国各地的感染者提供每年七万元的费用,但没有说是否解决患者治疗艾滋病和丙肝及因为患这两种病而加重的血友病出血的费用,虽然这是好的消息,但是我们这么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还是很难落实的,而且为什么不去追究造成我们痛苦的政府和企业的责任?"

德国之声记者也联系了一直关注此事的卫生部专家、中国知名的社会学者李楯教授,他曾致信给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请国家重视血液制品的感染者并解决患者的问题。他说:"对这个消息,我还没有确定,我原来一直作为第三方协调者,主张先暂时搁置责任,对这些处于生死线上的感染者实施人道救助,先解决他们的生存和治疗问题,如果国务院将这个事件定性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就需要厘清责任,包括企业和政府的责任。"

公共事件的解决要放置在法律框架内

经常代理公共卫生案件的律师卓小勤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的话,企业肯定是违法违规, 首先是违反卫生部的禁令,因为卫生部的文件(1995年卫生部下发55号文禁令)已经明令禁止未经灭活或病毒消除的"VⅢ因子"进入到市场销售,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百姓的生命健康,把没有经过灭活的血液制品拿到市场上去销售,这是非常恶劣的;中国在单采血浆,也就是血液制品的原料,在那一个时期当中出现很多问题,55号令也是针对这些问题才下达的,企业并且还违背了《传染病防治法》,因为他们明明知道这样的血液制品可能会导致艾滋病和其它传染病的传播,他们还这样去做,企业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行为。"

卓小勤律师进一步指出,本事件也体现出政府监管不力的问题,而受害人至今没有得到民事赔偿,企业方面也难辞其咎。另外相关司法部门的不作为,也令人费解,"仅有的一例佛山患者立案,也是悬而不决,受害人的基本诉权,这项宪法赋予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合理的合法的起诉企业的权利都被剥夺,这不应该是法制社会应有的,这些感染者目前情况非常艰难,最近政府因为患者持续维权要做出解决,我想任何的解决都应该是建立在法律框架内,首先应该追究企业的责任,政府也要就相关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吴雨

责编:石涛

背景资料:

世界一些国家对血友病人感染HIV的解决办法(以下信息来自亚洲促进会)

日本 每月有补助 配偶可获赔

日本1993年制定优厚的赔偿方案。该方案为感染艾滋病的所有成年血友病患者,每月提供2328美元的赔偿。此外,血友病患者若因艾滋病相关疾病住院,则每月还另外提供318美元的补贴。

同时,日本也提供抚恤金。失去主要劳动力的家庭将得到为期10年、每月1575美元的补贴。如果是非主要劳动力死亡,家庭会获得一笔63257美元的赔偿,以及1352美元的丧葬费。

1994年,日本对赔偿方案进行了修订,将配偶纳入赔偿计划。这项赔偿基金由日本政府和医药公司共同资助。

法国 每人额外获赔41万美元

1989年,法国政府为由血液制品而感染的患者提供了5298到30088美元的赔偿。同时,公共团结基金---一项由保险公司专门为感染艾滋病的血友病 患者及其家庭设立的基金,根据感染者病情的严重程度、患者的年龄、损失的收入和家庭情况,提供5128到29052美元的赔偿。

当证据表明全国输血中心明知血液制品可能已经受到污染,但仍将这些产品分销下去,民众的情绪极其激愤;同时面对医疗成本的不断上涨,这些款项根本满足不了 受害者的需要,法国面临潜在的大量诉讼。于是法国建立了一项新的基金,为受害者每人额外提供一笔高达417377美元的赔偿。

美国 一次赔付12.5万美元患者承诺不起诉

1995年3月,美国众议院提交了Ricky Ray血友病救助基金法案,该法案授权政府为在1980年到1987年间感染艾滋病的血友病患者及其家庭成员提供赔偿。赔偿金额为一次性给付125000 美元,而且接受赔偿的患者要承诺不起诉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该法案直到2000年才有足够的基金进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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