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经和谐社会? | 媒体看中国 | DW | 04.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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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中国

中国已经和谐社会?

2006年底中国全国范围内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表明,三分之一接受问询的人认为,中国社会已经达到和谐状况。新年伊始,新德意志报援引最新发表的中国社会形势蓝皮书指出,中国社会的现实离和谐社会还差得很远:

和谐进入猪年

和谐进入猪年

“2006年,在平衡城乡收入差距和社会财富更多用于社会保障两方面都没有出现决定性的转折。在落后地区的现代化、能源使用效率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还有相当多的事要做。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期待的成就。

由于收入剪刀差加大,农村居民涌入城市的洪流继续上涨,预计今后几年将达到三亿至四亿人。而城市中现在每年就已经缺少1200万个就业岗位。尽管经济快速增长,2006年的待业和失业人数仍然增多。

中国领导人计划在2010年之前把能源消耗降低20%,但去年的能源消费再次明显增长。能源使用效率仍然只是发达国家的20%至40%。带来的结果是环境严重恶化,酸雨越来越多、尤其城市中的空气和水域变得更污浊了。

年底前几天,国家劳动保护部门负责人公布了一项悲哀的统计数字:由于权力与资本交织,事故灾难不断,每天有320人遇难。他调查了11次事故,其中一再发现滥用职权、行贿受贿和牟取私利等行为。”

处决死囚,与高法抢时间

新年之前,中国又出现新一轮处决死囚的浪潮,不过这次不是为了“保障节日前的社会安定”,而是为了抢在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日期之前。世界报写道:

“北京下令实行改革,规定2007年1月1日起,所有一审死刑判决必须送交最高法院审查,只有最高法院可以决定这一量刑。但对于中国无数死囚来说,这一机遇来得太晚了。对死刑的这一改革结束了27年以来地方司法的状态。1980年2月,北京允许各省法院一审判决、二审核准死刑。地方法院可以为所欲为地自行司法,哪怕各省执行不同、不公正的判刑标准以及做出极端错误的判决都在所不惜。最近青年农民聂书斌一案引起了轰动:他被指控强奸并杀害一名妇女,1995年被处决。2005年,真正的凶手招供了。

对其各省同事如此做判决,看来北京的最高法院院长甚至也感到可怕。肖扬上周以明确语言要求,死刑要少判、慎判、按统一标准判。”

  • 日期 04.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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