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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 中国国务院:税负砍半

2018年4月26日

看准小微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及推进创新创业上的潜力,中国政府近年来推出多项优惠措施,减轻税负和降低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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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Li Keqiang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Newscom/S. Shaver

(德国之声中文网) 根据新华社报导,总理李克强在4月25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针对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再推出7项支持性措施,预计全年将可为相关企业减轻600多亿人民币的税负。其中一项减税措施是,只要企业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所得税就可以减半,相较过去的50万元门槛宽松许多。实施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

除了减轻税负之外,会议上也强调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要求银行开展普惠金融服务(Financial Inclusion System),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和综合成本,帮助小微企业发展。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小微企业不断扩大减税范围。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先后从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万元、30万元,2017年更提高至50万元。根据去年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才算得上小型微利企业。但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举措后,小微企业定义显然被进一步扩大,只要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就能算得上。

人民日报指出,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鼓励创业创新、破解转型难题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比大中型企业,同样的资金投入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可吸纳平均高出4到5倍就业人员数。可以解决城镇就业,让农村多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也是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扶持小微企业有利经济转型期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游言/夏立民(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