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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08 Deutschlandmagazin Bundesprüfstelle

2009年4月20日

在德国,宪法保障公民有言论自由并禁止新闻检查。但这一保障并非毫无限制:德国基本法第五条款对保障言论自由作了进一步说明:在维护个人尊严和保护青少年的前提下,必须对"言论自由权"加以约束。德国解释"保护青少年"法定意义的主管机关是55年前成立的"青少年媒体监察局",该机构专门检查和监督青少年传媒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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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青少年媒体监察局审查暴力游戏图像来源: AP

"联邦青少年媒体监察局"经常被指责进行新闻检查及限制言论和艺术自由。监察局局长孟森-恩伯丁女士驳斥说,这一指责是肤浅而错误,她指出,新闻检查并不在"联邦青少年媒体监察局"的职责范围内:“首先,监察局只能检查已经上市的媒体刊物,其次是,只有在青少年局或其它管理机构及被认可的青少年救济组织的建议下,我们才会采取行动。 ”

监察局工作人员并不是到全国各地查找危险的书籍或录音,也不自行决定什么可能对青少年有害。根据法规,有关信息应来自民间检举,因为德国基本法规定,应由公民对此做出决定。一般情况下,青少年机构从民间获得消息后,再向"联邦青少年媒体监察局"进行通报并提出检查申请。之后,由监察局一个12人组成的检查小组判定传媒内容是否对青少年构成危害。

诸如色情、暴力、以战争和杀人凶手为主题的电影和电脑游戏,都属于对青年人有害的内容。此外,煽动种族或者民族仇恨也在被禁止之列。这些准则在基本法中已有规范,孟森-恩伯丁说,根据这些准则进行评判,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她说: “以美化纳粹主义为例,如果有人说,希特勒是伟大的人物,或党卫军是我们的榜样等,对这类言辞无需研究其影响就知道,这种言论本身就对青年人有害无益。”

然而,一旦涉及到艺术-尤其是嘻哈音乐,就很难确定明确的界限了。孟森-恩伯丁表示:“近几年,我们将越来越多的嘻哈音乐纳入被禁名单,原因是这些音乐具有歧视妇女,提倡暴力或色情等内容。 ”

传媒作品一旦被列入名单,就意味着禁止将其销售或传播给18岁以下的青少年。但这一禁令并不针对成年人,成人涉及不法,就直接移送刑事法庭,"联邦青少年媒体监察局"12人检查小组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团体、协会,其中包括艺术家、作家、记者,以及教师和国家机构代表,是一份荣誉性质的工作。小组成员每次决议,都必须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的通过,如此才可能反映多元社会的意见。

孟森-恩伯丁接着说道:“每一个案进行判定时,我们必须在保护艺术或青少年之间作出抉择,特别是在嘻哈音乐问题上必须再三斟酌,确定该作品是否真如艺术家经常声称的,是对历史进行反思,或者归根结底其实是对妇女的歧视和辱骂。”

处理极右问题是"联邦青少年媒体监察局"每天的工作重心:煽动民众,种族主义及仇外言论等,已成为辨识极右群体的标志。因此,监察局的查禁名单上列满了极右主义的书籍和CD唱片。仅在去年,这种唱片就增加了120张,而且还在呈上升趋势。孟森-恩伯丁指出:“总的来说,申请查禁的提案增多。因电信传媒和互联网也是我们负责的领域,最近几年,随着这类传媒,尤其是涉及极右和种族主义内容的数量增加,导致申请查禁的提案也越来越多。”

凡是被"联邦青少年媒体监察局"列入查禁名单的传媒,通常不会被解禁,被禁媒体也不得申请上诉。

作者:Zoran Arbutina / 杨家华

责编: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