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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9 USA Managergehälter

2009年7月9日

美国企业高管的年均收入近1100万美元,比普通全职工人的收入高出364倍。这样的比例悬殊亟待改变。不久前奥巴马政府提出了为此制定新法律的建议:企业股东有权对企业经理的薪金和红利收入提出否决,但不应规定企业高管的收入上限。事实是,行情不断看涨的丰厚薪金和过高的红利收入也是导致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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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企业高级经理们很善于给自己包里捞钱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 dpa / DW Montage

美国总统奥巴马将金融危机期间美国企业高管的行为称为令人感到羞耻。几个月后,就传出消息说,高盛集团管理层的收入有可能刷新历史纪录。此外,尽管制药企业麦克森今年的股值下跌33%,但该企业首席执行官约翰·哈姆格伦的薪金却增加了11%,高达2970万美元。一位年轻的纽约男子非常气愤,他对经理受到如此厚待感到难以理解。"这些人希望将损失社会化,却将盈利私有化 。如果他们业绩好,挣得多,就希望得到丰厚的报酬,但如果他们为企业造成损失,那么就轮到纳税人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这时,企业高管会向政界发出求救呼吁。我认为,这些人只想着自己,而这一点影响了他们的视野。"

政府也意识到这一问题,并信誓旦旦地做出承诺。于是美国企业经理面临一系列严格限制措施:政治家要求减少企业经理的薪金和分红。他们坚持要求制定鼓励措施,以企业的长期业绩作为确定管理层成员收入的标准。甚至还有人提出了退还薪金的惩罚措施。总之,美国财长已正式提交了其相关建议,建议的内容是:企业股东有权决定高管薪金。但非盈利人事咨询机构-世界新酬协会的薪金专家东·林德纳却认为,此举是向错误方向迈出的步伐。

"相关法律纯属多余,甚至是不具有建设性的。原因非常简单:在美国共有19000家私营企业,其中的绝大多数在确定经理的薪金时非常理智。所以该法律不仅毫无意义,还会为企业增加新的工作负担。这要花很多钱。"

此外,股票持有人的决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够具体。然而金融危机造成的社会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自经济衰退以来,美国已失去了6百多万个工作岗位,达到了近30年来的最高水平。

德国经理的平均年收入明显低于美国,为66,7万欧元 。尽管如此,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德国和英国企业高管的年均收入位是最高的。今后,经理的分红上限在德国将由企业监事会决定,而经理们只有在合同期结束后才能享受分红。

在美国,如此这般更为严格的规定只是偶尔被执行,这只涉及那些靠纳税人的钱维持,即获得国家救助的企业。而企业经理的薪金上限无论在德国还是在美国都没有被列入讨论的议题。林德纳认为,制定这样的上限毫无意义。

"这将对市场经济构成严重威胁,因为市场经济按照供求原则运作。如果我们现在开始规定企业领导层的收入上限,那么我们会破坏他们按照能力招聘和解雇经理的原则。这是不应该的。"

此外规定薪金界线也违背了美国按劳取酬的文化传统。业内人士认为,即便在金融危机时期,这一原则也不应被破坏。重要的是如果企业经营不善,企业领导人应为此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

总之,有关企业高管薪金界线依旧没有得到最终确定。财长盖特纳的建议也只是呼吁,而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作者:Jens Korte/祝红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