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事件三十周年 | 文化经纬 | DW | 10.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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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美丽岛事件三十周年

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同时也是台湾美丽岛事件三十周年。由于发生在台湾南部高雄的美丽岛事件是台湾民主发展历程中重要的一页,高雄市政府举办了一系列人权活动,除成立人权学堂、办讲座、文物影像展,也将于12月12日举办纪念晚会,邀请事件当天参与历史的政治人物及民众重回现场「民主围炉」。

资料图片:台湾基隆市的一次民众集会(2004年)

资料图片:台湾基隆市的一次民众集会(2004年)

1978年,美国宣布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交,台湾面对此一外交局势的冲击,总统蒋经国发布紧急处分令,除停止当时的选举,并限制集会、游行、请愿等活动。“党外”人士参政的管道受阻,转而向街头群众运动发展。党外人士成立美丽岛杂志社,企图突破国民党政府对言论自由和组党行动的封锁,提出解除戒严、国会全面改选和修改宪法三大诉求。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当天,高雄大批群众上街游行,镇暴部队强制驱散,造成群众与宪警对打的冲突,是为“美丽岛事件”。国民党政府以叛乱罪逮捕美丽岛杂志社的主要干部,随后进行公开的军法审判。美丽岛杂志总共只发行了四期,不过却是台湾民主政治史上,重要的一页。

为纪念在高雄发生的“美丽岛事件”,高雄市政府举办一系列人权活动,除成立人权学堂、办讲座、文物影像展,也将於12月12日举办纪念晚会,邀请事件当天参与历史的政治人物及民众重回事件现场“民主围炉”。

曾因美丽岛事件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高雄市长陈菊表示,眼看这些年来台湾社会的转变,感触良多。她说,30年前她是事件参与者,30年后成为市长;30年前自由被压制,30年后看到民主希望。她说:“我们希望大家知道人权是宝贵的,今天能得到,不代表明天还拥有。”

美丽岛事件文物展展出了担任杂志发行人的黄信介的狱中手稿、军事大审照片、判决书、党外助选团文宣,以及海内外媒体有关美丽岛事件的报导,可充分感受当年国民党威权统治下的肃杀气氛,是台湾民主发展的历史见证。

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与前妻艾琳达於一九七八年的结婚证书也是展出文物之一,证书上写著“两人结婚能强化对真理、正义、人权的共同关切与奉献”。不过,本周六的美丽岛事件三十週年纪念晚会,施明德因主办单位不够尊重将缺席。

而曾为民主牺牲的施明德有可能因为2006年率领红衫军倒扁行动而再次入狱。一审被判无罪的施明德强调自己已经做好被关的准备,不过原订今天二审宣判的审判长在庭中諭知因部分证据仍待调查,将再开辩论庭。

美丽岛事件发生30年来,台湾民主人权已有显著进步。马英九总统在国际人权日出席“2009年亚洲民主人权奖” 颁奖典礼,他表示,去年的同一时间同一个地方,他曾许下承诺要让人权三大宣言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成为国内法。而他实现了这项承诺,这两项公约将在国际人权日的今天正式实行,让中华民国的民众得以引用,让人权更有保障。

马英九说:“从今天开始这两个1966年已经签订的人权公约,被称为三大人权之一,在我们中华民国总算成的国内法,任何中华民国的人都可以引用来保障自己的人权。”

作者:尼尔

责编:叶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