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最后一刻才签署537法令 | 媒体看中国 | DW | 21.10.2008

访问新版DW网页

尝鲜使用dw.com测试版。该版本仍在完善中,欢迎你提出宝贵意见!

  1. Inhalt
  2. Navigation
  3. Weitere Inhalte
  4. Metanavigation
  5. Suche
  6. Choose from 30 Languages

媒体看中国

温家宝最后一刻才签署537法令

北京奥运前,中国政府从2007年元旦起对外国记者实行自由采访的规定,原定2008年10月17日截止。上周五23时45分,即规定到期前15分钟,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宣布延长外国记者在中国自由采访的规定。这一举措引起了德国各大报纸的关注,德国之声摘编如下。

德国电视台记者在北京一个所谓的”上访村“里采访

德国电视台记者在北京一个所谓的”上访村“里采访

法兰克福评论报引用北京的消息写道:

"北京领导层中,对延长这一规定的做法直到最后一刻都有争议。根据多方消息,据说主要是国家安全部门要求对外国记者在中国旅行实行监控,防止他们到危机地区或西藏等冲突地区进行报道。直到为奥运制定的这一规定周五到期前数小时,温家宝总理才签署了即将生效的'537法令'。"

南德意志报回顾了中国过去限制外国记者自由采访的一系列做法,认为即使按照现行规定,中国的新闻自由仍然十分有限,例如禁止外国记者前往西藏,记者住宿的旅店必须向警方报告的规定仍在全国实行。南德意志报接着写道:

"现在将长期实行的宽松规定主要改善了外国记者在中国进行新闻报道的法律基础,但它并没有改变外国记者新闻工作的实际状况,因为中国当局同时明显地加强了对外国记者的监视。外国记者对政治敏感问题进行采访之前,国家安全部门就开始更为严密地监听电话 ,威胁接受采访的中国人。

"外国驻华记者俱乐部记载了无数这样的事件,南德意志报的谈话对象也受到纠缠。外国驻华记者俱乐部在表态时指出了这一令人不安的倾向,俱乐部主任瓦特说,'放松对外国记者的控制不应以对采访对象施加更大压力为代价'。"

世界报认为,中国放宽对外国记者的规定是为了保住自己对外开放的名声,新闻检查一如既往,只不过较为温和而已:

"新的新闻法允许外国记者自由采访任何愿意接受采访的中国人,其中包括处于警方监视下的异议人士,只要他们先前表示愿意即可。但新规定明年将面临考验,因为明年是中国若干内政问题的周年:2009年是天安门事件20周年,是1959年西藏起义和达赖喇嘛外逃印度50周年。

"中国国务院想通过这项改革改善中国国家迫害和检查国内媒体、严格控制外国记者的形象。新规定第三条说,这一开放是'国家的正式政策','从法律上保障记者的合法利益'。但是第四条却可以随意解释,这一条规定,记者必须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

本文摘自或节译自其它媒体

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 日期 21.10.2008
  • 作者 德国之声中文网
  • 打印 打印此页
  • 固定链接 https://p.dw.com/p/Fdwq
  • 日期 21.10.2008
  • 作者 德国之声中文网
  • 打印 打印此页
  • 固定链接 https://p.dw.com/p/Fd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