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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制宪道路仍漫长

Musch Borowska2007年7月7日

2006年9月19日泰国发生军人政变后,于1997年颁布的宪法被宣布失效。泰国议会被解散,军方领导人承诺2007年底之前举行大选。举行大选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产生一部新宪法。虽然本周五泰国制宪会议终于公布了宪法草案,但由于制定新宪法的工作超过了预计的时间,因此大选有可能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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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泰国军方发动政变图像来源: AP

周五,泰国的制宪会议通过了新宪法草案。这部受争议的宪法将取代1997年颁布的宪法,后者在去年9月发生的军人政变后被宣布无效。由军方任命的制宪会议主席塞塔布特说宣布:“制宪会议中超过一半的成员都赞同新宪法,几乎是今天到会的所有人。宪法草案就此获得通过。”

泰国将于8月19日就新宪法举行全民公决。如果宪法获得认可,今年内就将举行议会选举。但新宪法遇到的阻力很大。批评者认为新宪法削弱了民主机制。根据新宪法,罢免政府变得更加容易,此外总理的任期被限制为最多不得超过两届。

数百名示威者周五聚集在首都曼谷的议会大楼门前,抗议新宪法草案。示威者们指出:应当制定的是一部为人民,而不是为贵族阶层制定的宪法。起草宪法的人应该是民众选出来的,而不是军队挑选的。如果人民大众有发言权,老百姓也能从中得到好处。如果只是中产阶级有发言权,那受益的只是他们。

宪法草案中尤其倍受争议的一点是佛教的地位。根据新宪法,佛教在泰国应受到特殊的保护,毕竟佛教徒在泰国人口中占的比例高达95%。但许多僧侣和宗教活动分子要求将佛教定为国教。他们表示,这部宪法能否被认可,最终要由全民公投来决定。那时,泰国的佛教徒会表明,他们是否接受这部法律。

如果宪法草案在公投中得不到法定的多数支持,军方领导人就可以在过去的宪法中找出一部再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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