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核灾害谁来负保险? | 经济 | DW | 16.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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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发生核灾害谁来负保险?

一场核灾难的后果是无法以数字衡量的,因此全世界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愿意或有能力承担核事故的风险。而当遇到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侵袭时,保险公司也没有赔偿的义务。

德国Biblis核电厂

德国Biblis核电厂

避之不及的核风险

设在科隆的德国核反应堆保险联合会是福岛核电站的保险公司,其赔付金额可达数千万欧元,但该机构负责人表示,因为这是由地震和海啸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不必承担责任。

德国核反应堆保险联合会(DKVG)是各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联合为核能领域设立的保险组织。针对核事故有一套复杂的规定:该机构为每个核电站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最高提供2.56亿欧元的赔偿。如果损失超过这个数目,核电站的运营方必须自行承担。

此外法律还规定,核电运营方有义务为可能的损失或赔偿作储备。因此,德国4家经营核电站的大型电力公司结成了互助同盟,如果其中一家遭遇高额损失,超过了其支付能力,其他几家康采恩将提供帮助。它们将共同承担最高达25亿欧元的损失。核反应堆保险联合会负责人哈尔布吕克(Dirk Harbruecker)介绍说:“如果保险公司和运营企业的资产都不足以抵偿,国家才会用公共资金来救急。”

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时,苏联并没有相应的责任体系。而德国的核电站迄今还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责任事故。据哈尔布吕克介绍,多年以前德国曾有过一次核保险联合会承担赔付责任的情况,但涉及的数目很小,在1万到1.5万欧元之间,以至于人们已经不记得具体赔偿的是什么了。

核能是最廉价的能源?

即便德国迄今为止没有发生过大的核电事故,对于绿色和平这样的环保组织来说,核能发电仍是最危险的电力生产方式。而且核能并不是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成本最低廉的能源。

绿色和平进行的一项调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从1955年至今,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德国纳税人至少为核电支付了2000亿欧元。绿色和平的里德尔(Tobias Riedl)表示,这还不是全部,“如果想到那些具有高度放射性的核废料要存放100万年才会变得无害,就会明白,要估算未来面临的成本是非常困难的。”但有一点现在就可以肯定:这些费用将由公众来承担。

作者:Monika Lohmüller 翻译:叶宣

责编:雨涵

  • 日期 16.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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