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后Pulmoll仍“火”得很 | 文化经纬 | DW | 13.0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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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半个世纪后Pulmoll仍“火”得很

Pulmoll在德国已度过了50个春秋。它是这里家喻户晓的咳嗽糖商标。不过,它真正加入德国籍,还是最近几年的事情。

决不混淆于众的Pulmoll

决不混淆于众的Pulmoll

Polmoll是一种草药糖的牌子。不过,它不是一个一般的品牌,它是德国国内几乎尽人皆知的名牌。它的设计造型很具特色,也是因为模样的别致,多年来,人们不断提升对它的宠爱。几乎每个德国人都记得起童年时代经常吃的印有“P”字的红色小圆糖。

Polmoll的历史开始于1946年的法国。那年,药剂师拉法日(Lafarge)发明了一种新型抗咳嗽轻药,虽然称为药,但它是以糖的形式呈现给顾客的,只不过先是在药店而已。把糖和药结合在一起的想法,当时还是首创,这一思路不啻为Polmoll日后打响叫红奠定了基础。在消费者眼里,它虽是一种糖,却是一种不同凡响的糖,这糖能治病,能保健。更何况,Pulmoll由拉丁词pulmones演变而来,是“肺”的意思。

10年后的1956年,拉法日制药糖公司生产的Pulmoll年产量已超过1000万盒,并开始登上德国市场,只准在德国药店里出售。直到1999年,Pulmoll是桑诺菲SA-巴黎公司的注册商标(Sanofi S.A Paris), 之后,转到了Numico集团的旗下。2003年,汉堡的ZERTUS集团将Pulmoll商标买下,Pulmoll这才成了真正的“德国制造”。

50、60年来,治疗咳嗽的药物已发明了无数种类,论强力、论现代、论便捷,都有Pulmoll所不能企及的特点。但Pulmoll就是经久不衰,继续活跃于大众消费者中。心理学家发现,有许多食用Pulmoll的人下意识地消费,象口香糖那样不停地咀嚼,象戒烟糖那样不停地含在嘴里,或者在嘴里自由地进行各类“模型雕塑”。这些特点,大概是Pulmoll得以迷住消费者的缘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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