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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孫力軍政治團伙」 傅政華被公訴

2022年7月11日

中國原司法部部長傅政華本周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上周,原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出庭受審。兩人均為「孫力軍政治團伙」重要人物,他們被治罪,被視為習近平清除黨內異己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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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Peking | Justizminister Fu Zhenghua während Interview
圖片來源: Xiao Ma/HPIC /dpa/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本周一,(7月11日)原司法部部長傅政華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由長春市人民檢察署提起公訴。

現年67歲的傅政華曾任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長、司法部部長和黨組副書記,中國媒體曾將傅政華稱作"老公安"。 2021年10月,傅政華"落馬",今年3月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控參與了"孫力軍政治團伙"。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傅政華利用職權或者地位,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並包庇違法犯罪者,應以受賄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今年3月傅政華被"雙開"時,中紀委當時的通報措辭極為嚴厲。除了"貪婪腐化,大搞權錢交易"、"執法犯法" 等指控,還有一系列道德品行劣跡和政治罪名,包括 "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徹底喪失黨性原則";"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行極為卑劣";" 欺瞞中央,危害黨的集中統一,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他還被指"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

就在傅政華被公訴前數天,7月8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孫力軍一案。曾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的孫力軍被控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枝三項罪名。

China | Sun Lijun
孫力軍(2020年4月資料圖片)被控受賄超過6億元人民幣圖片來源: Chinatopix /AP/picture alliance

檢方指控:2001年至2020年4月,孫力軍在上海市政府和公安部任職期間,為企業和個人謀取私利,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6.46億余元;此外他還指使他人影響股票交易及非法持槍。官媒報導稱,孫力軍在法庭上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政治敵對,經濟治罪?

2021年9月,孫被立案調查、開除黨籍和公職時,中紀委的通報也使用了大量不尋常的表述,列舉其政治"陰謀"。包括"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 "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製造散佈政治謠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為實現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操弄權術,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

時事評論員、德國之聲專欄作者鄧聿文今年一月曾指出,這樣的指控在當局被查處的官員中相當罕見,表明孫案不是一起通常的權錢、權權和權色交易的腐敗案。而是當局最忌諱的政治團伙案。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署是以涉嫌受賄罪對孫力軍作出逮捕決定。兩國月後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罪名是涉嫌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枝。原有可能涉及刑控的一條"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也未被提及。

有海外華文媒體指出,對孫力軍、傅政華控罪幾乎僅涉經濟犯罪,而非政治過失,這一"政轉經", 似乎有高舉輕放之嫌。不過中紀委的大多數政治指控,並無對應的刑事罪名。

時事評論員、香港中文大學客席教授林和立對法國國際廣播電台表示,現時中共內部鬥爭激烈,估計習近平不想把事件與黨內鬥爭扯上關係。

紐西蘭資深媒體人、《北京之春》主編陳維健也曾指出,過往周永康、薄熙來這些被當局定性為野心家、且盛傳涉政變的落馬高官,也僅被公開指控涉受賄及濫用職權罪(周永康多了一項故意洩露國家機密罪)。因而外界相信以經濟罪掩蓋涉及黨內鬥爭的政治罪,已是中共內部的規則。

"孫力軍政治團伙案"被中共視為19大以來最嚴重的案件,還涉及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上海市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鄧恢林與山西省前公安廳長劉新雲等高官,這幾名"政法虎"均已一審受審。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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