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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Organspenden

Manfred Götzke2008年4月24日

在歐盟國家裡,誰要想獲得一個捐獻的心臟,就要等很長時間。歐洲的器官捐獻者始終太少。歐盟打算改變這種狀況,包括通過一種歐洲捐獻證。德國之聲記者報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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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世界第一例腎移植由Joseph Murray(後左)對Richard Herrick(前左)成功完成圖片來源: AP

歐盟中有3500多人由於等待太久,由於未能及時獲得一顆新的心臟、一個肝或者一個新的腎而在去年死亡。捐獻的器官是嚴重缺貨的:在歐洲,聲明願意在死後獻出器官的人始終太少。專家們指出,在大多數人那裡,並非因為他們原則上拒絕在死後獻出器官,而是因為他們沒有捐獻證。約有67%的德國人表示,他們願意在死後獻出他們的器官。但最多只有12%的人擁有捐獻證。

這個問題現在也鬧到了歐洲議會那裡。4月22日,該議會以大多數就器官捐獻這個題目通過了一個決議。這個決議規定要實施歐洲捐獻證。此外,議會要求開展所謂大醫院間的移植協調,專家們應該共同研究,沒有生存希望的大腦受傷者的器官是否能取。同時,要對屬於刑事犯罪的器官販賣作更有力的鬥爭。

以歐洲捐獻證作為動力?基民盟籍的歐洲議員、醫生彼得.裡瑟不認為接下來歐洲公民會大規模地填寫歐洲器官捐獻證,"我個人不支持這個規定,因為這麼一個證件與其說解決問題,不如說會引起迷惘。各歐盟成員國的法律基礎和道德標準太不一樣了。應該做的事情是去適應各國具體規定。"

不僅歐盟各國的法律規定大有區別,而且歐洲各國人的捐獻意願也大有區別。在西班牙,100萬人中有35個人願意捐獻器官,在東歐國家只有0.8個人。德國以100萬分之16居於中游。

法律規定的不同也體現在,在德國、荷蘭或者芬蘭,潛在的捐獻者必須通過捐獻證明確聲明願意捐獻;如果沒有捐獻證,就必須由家屬作出決定。而在西班牙、比利時,則適用所謂的反對性規定,也就是說,誰不明確表示反對捐獻器官,誰就是潛在的器官捐獻者。

德國器官移植基金會(DSO)的君特.基爾斯特認為,還有一點是很關鍵的,"在德國早已不是每一起可器官移植的是申報在案的。這也是由於醫院裡醫生的負荷太重了。"為了避免這個現象,在西班牙醫院裡共有250名協調員,他們為可捐獻的器官作協調。"而我們只有60名協調員,儘管人口比他們多一倍。"

為此,歐盟委員會打算推出一個新的方針,對歐洲可移植器官的品質和監督最低標準進行審核,這裡的任務包括,不要讓可轉移的疾病如艾滋或其它隨著器官移植而傳染。有了新的方針,將來跨國界的器官移植也就有可能了。這一點目前只有少數歐盟國家可以做到。

醫生和歐洲議員們卻也擔心一個新方針會使器官移植變得困難。基爾斯特說:要防止官僚主義出現。象德國和法國這樣的國家今天就已經有了特別高的標準。跨國合作其實是為了更好地克服缺陷。實際上沒有一個歐盟成員國器官量富富有餘。

器官移植外科專家艾卡特.納格爾認為,要改善器官移植問題,首先要讓民眾更多地接觸這個話題,"這裡涉及,人們要涉及自己的死亡。對此,人們是不會主動去做的。"還有一些病人擔心,自己作為願意捐獻器官的人而不會被醫生盡心盡力地治療到底,"這些都是民眾中存在的恐懼。我們必須試著去啟蒙,讓人們消除這種擔憂。"他認為,無論如何,歐洲議會為此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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