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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10 Sterbehilfe EU-Gerichtshof

2010年11月23日

11月23日,歐洲人權法院就"安樂死"進行討論。5年前,一名癱瘓的德國婦女因無法在德國進行安樂死而前往瑞士,並在當地名為"尊嚴"的安樂死組織的幫助下死去。現在,這名婦女的丈夫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起訴,希望促使安樂死在德國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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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P

烏爾裡希‧K說,促使安樂死在德國合法化是亡妻的遺言。她的妻子當時的狀況已經是生不如死:"她老是抽搐,受了很多罪,坐在輪椅都有問題。對她來說,和人面對面,能和對方以目光交流非常重要。但是即便這樣都很困難,因為她在輪椅上也經常抽搐,所以必須重新把她從輪椅上扶下來。"

這樣的狀況持續了好幾年。烏爾裡希‧K的妻子必須坐輪椅,用呼吸機,通過插管進流質食物。而這一切都是因為那一跤。2002年,她手裡拿著裝得滿滿的購物袋,不小心在自家門口的馬路上跌倒了。這一跤讓她從頸椎以上癱瘓,成為了一個需要護理的重症病人。

烏爾裡希‧K說:"她只能躺著淋浴,因為淋浴時也得使用呼吸機。我們必須給她插入一根很長的管子,這樣她才能夠呼吸。每一個夜晚對她來說都非常痛苦。"

烏爾裡希‧K今天將向歐洲人權法院講述這一切。因為他想讓人們知道,為什麼他的妻子想選擇死亡。而法律卻不允許她死。

烏爾裡希‧K說:"我的妻子是一個獨立的女性,自我意識很強。對她來說,什麼都需要別人照料是件非常痛苦的事。即便是為了我們,她也不願意繼續這樣了。"

2004年,烏爾裡希‧K的妻子向德國聯邦藥品所提出申請,請求鑑於她這種毫無希望的情況允許她得到足以致死的安眠藥。聯邦藥品所拒絕了她的要求。後來,夫婦倆將此事告上德國法庭,但都以敗訴告終。烏爾裡希‧K回憶說:"在絕望中,我的妻子對我說,如果我現在不能自殺,你能不能拿個枕頭或者別的什麼東西往我頭上一壓,這樣我就不用繼續受苦了。"

德國刑法第216條規定,殺死明確、嚴肅地表示希望被殺死的人會被判刑6個月至5年。基督教會和天主教會則完全拒絕安樂死。在有關討論中,人們常常提到納粹時期將10萬名殘疾人和病人視為無價值的生命而將其殺害的罪惡行徑。不過,刑法、道德和歷史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這對夫婦卻想找到結束生命的出路。"2004年8月,我們和醫生及護士談論了我的妻子如何在家中結束生命的方法。"

按照現行德國法律,自願餓死、渴死是合法的。但是,烏爾裡希‧K不願坐視這一切,最後,他於2005年3月和妻子一起到了瑞士。在安樂死組織"尊嚴"(Dignitas)的幫助下,她在瑞士結束了生命。5年後,烏爾裡希‧K希望通過人權法院讓德國也能夠允許人們在特殊的情況下得到自殺藥物。這對他來說非常不容易。在一起類似的案子中,法官裁決不能強迫國家允許安樂死。

作者:Martin Durm   編譯:樂然

責編:凝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