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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基本憲章在緬甸問題上力量有限

Claudia Sarre2007年11月20日

東南亞國協成立40周年之際,其10個成員國簽署了首份基本憲章。該憲章對所有成員國具有法律約束力,該文件責成這些國家實行民主、保護人權。緬甸代表也在該文件上簽了字。但此次峰會也明確顯示,緬甸軍政府絕不會過多地受到外界的影響:由於緬甸的反對,聯合國緬甸事務特使甘巴裡原定於周三在峰會上的講話安排被臨時取消。緬甸總理登盛堅持,東協不應參與與聯合國的相關對話。下面是記者從新加坡給德國之聲發來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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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中、日、新、韓政府領導人在東協峰會上圖片來源: AP

按照原來的計劃安排,聯合國緬甸事務特使甘巴裡於周三將出席新加坡召開的東南亞國協峰会,併發表講話,但此前東協已臨時取消了這一日程安排。這位聯合國緬甸事務特使原本計劃就與緬甸軍政府的會談進展發表講話,但遭到緬甸軍政府的抗議。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對記者們說,東協成員國尊重緬甸的願望,「緬甸總理登盛明確表示,緬甸的事態發展是該國的內政事務,緬甸有能力自行解決自己的問題。這位緬甸總理還表示,聯合國緬甸事務特使甘巴裡已四次到訪緬甸,緬甸已落實了許多其提出的建議。」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還補充說,東南亞國協随时準備為緬甸提供幫助,「如果緬甸需要幫助的話,東協將隨時採取行動。東協成員國領導人已認識到,甘巴裡對緬甸的訪問是向正確方向邁出的正確步伐。絕大多數人都認為,緬甸絕不能倒退,必須將民族和解進程推向前進,而聯合國則在此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

本周二,東南亞國協各成員國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在東協基本憲章上簽字,該憲章規定首先要設立人權委員會。此前,緬甸外長吳年溫已在峰會期間表示,緬甸將支持該憲章,「我們將同意該憲章。」

但許多政治觀察員表示,儘管如此,一旦緬甸軍政府堅持其暴力行徑,那麼該憲章對緬甸軍政府來說就無異於一紙空文。

東協基本憲章被視為該組織成立40年來最徹底的改革計劃,旨在加強該組織,確立共同的價值觀。計劃於明年初開始擔任東協下屆秘書長的泰國前外長素林表示:「屆時東協將有最起碼的規則,使亞洲進程得以繼續。過去的決定都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從現在起已今非昔比,我們有章可循。東協組織將享有法人地位。」

東協成員國中包括汶萊、印度尼西亞、泰國、新加坡、寮國、柬埔寨、越南、緬甸、馬來西亞和菲律賓。巴布亞-新幾內亞和東帝汶等則享有觀察員國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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