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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媒體評論力拓案審理結果

2010年3月31日

周一(3月29日),力拓礦業集團駐華代表胡士泰及其三名工作人員被上海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竊取商業機密罪判處七至十四年監禁。《南德意志報》注意到,「力拓公司並沒有人對這次判決提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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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集團在上海的辦公室圖片來源: AP

"看來他們很害怕中國拋棄這家礦山集團,導致自己的營業額下降。上周,法庭審理剛開始,力拓公司總裁艾博年甚至以客人身份出席北京的中國發展論壇,聲稱雙方加強合作前景美好。宣佈判決後,力拓立即解僱了這四名工作人員。此前,這家企業一直聲稱,它的雇員沒有做任何不法事情。儘管如此,力拓集團現在沒有任何異議地接受了這一判決。一些觀察家認為,這是一大矛盾。無論怎樣,此案給中國與澳洲的关系蒙上了陰影,也因為這四人被捕時正是兩國關係處於微妙時期。"

同一天,《南德意志報》發表評論指出,力拓一案的審理是"對中國司法的可信度進行的一次測試,但是測試結果不及格"。評論接著寫道:

"判決本身看來合乎法律,因為四人已承認受賄,應該受到懲罰。但這一判決究竟是如何做出的,最終不為人知。在關鍵的庭審當天,儘管被告中一人為澳洲公民,法院仍以毫無說服力的理由禁止澳洲外交官入席旁聽。

1995年以來,中國法律規定,外國外交官可以全程旁聽對本國公民刑法訴訟的庭審,現在中國違反了自己的法律,人們不禁要問,到底是什麼問題要關門審理?任何答案只能是猜測,但有一點很清楚,在有疑慮的情況下,外國駐華企業的法制安全必須讓位於中國國家利益。"

《德國金融時報》也指責中國司法部門在力拓公司工作人員一案中為所欲為,案子的審理迴避公眾,西方觀察家根本不允許進入法庭。提出的證據沒有可與西方法院相比較的透明度,辯方沒有聽取證人證詞的機會。該報最後寫道:

"審理狀況使人有理由猜想,在不能提供實實在在經濟數據的中國,進行合法的市場調研有可能被劃入間諜活動和腐敗的范疇,受到指控,給經管人員帶來嚴重後果。西方企業應該考慮這一問題,對自己在中國的團隊提出警示。"

《日報》關注力拓案對中澳關係的影響,該報認為:"判決也許會對兩國的雙邊關係加大壓力,但兩國也互相依賴。中國經濟快速增長,每年需要千百萬噸鐵礦石和煤炭,這是生產鋼鐵的基礎產品。這些原料儲存在澳洲地下,足夠開發數百年,是澳洲富裕生活的基礎。澳洲外交部長史密斯表示,他認為這一判決不會對未來的對華關係產生負面影響。"

摘譯:王羊


責編:石濤


本文摘自或節譯自其它媒體


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