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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記者就是職業知密人"

採訪記者:Daniel Heinrich2015年8月6日

德國媒體理事會(Deutscher Presserat)負責人蒂爾曼斯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指出,新聞自由難免與司法獨立產生衝撞。他呼籲立法對此進行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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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Wikileaks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M. Gerten

德國之聲:兩名德國部落格記者涉嫌"叛國罪"一事已經讓德國政界極度關注,總檢察長也因此丟了飯碗。您覺得德國的新聞自由狀況如何?

魯茨‧蒂爾曼斯(Lutz Tillmanns):我認為,德國的媒體領域是多樣和平衡的,德國也有比較成熟的新聞自由的文化。"記者無疆界"組織對全球各國新聞自由狀況的排名,德國列在第12位,和愛爾蘭還有捷克水準相當,僅落後於北歐幾個國家。而且德國的鄰國也都是民主制度運行良好的國家,這些國家的新聞自由也有保障。

德國之聲:也就是說,對德國的新聞自由狀況沒什麼可指摘的?

蒂爾曼斯:當然也有個別事件,讓人質疑國家是否足夠程度的接受某些記者從事的工作。目前這個"叛國案"事件也是個例子,部落格"網路政策"(Netzpolitik.org)的兩名記者被指公佈機密文件。其實說到底的關鍵問題還是:作為記者,能不能將秘密材料,或者說不對公眾公開的材料,公之於眾?在這個問題的定義上德國還需改進。

德國之聲:當前這一"叛國案"是否讓您想到上世紀60年代的"明鏡周刊事件"?當年明鏡的記者也被指涉嫌"叛國"。

蒂爾曼斯:的確給人這樣的感覺,現在這個事件好像是"明鏡周刊事件"幾十年後的小翻版,因為情況類似。1962年,《明鏡周刊》的封面標題為"有條件的軍備"(Bedingt abwehrbereit)的文章。(編者註:文中引用了德國國防軍的文件,並得出結論"北約和聯邦德國不可能經受得住蘇聯的進攻"。)當年的國防部長施特勞斯隨即下令搜查編輯部、逮捕總編和幾名編輯,並冠以"叛國罪"。(編者註:然而民眾站在"明鏡"一邊,持續上街抗議,要求保障新聞自由。)最終,"叛國罪"這一指責因沒有依據而被推翻。說新聞工作者"叛國"是相當嚴重的指責,也是實際上試圖讓記者封口的做法。

德國之聲:德國有沒有"新聞自由"受阻的情況?

蒂爾曼斯:這就首先要問,記者究竟該不該被監聽?畢竟記者和醫生、辯護律師一樣,是一個獲知秘密訊息的職業,也因此應該格外受到保護。我對德國的存儲公民數據保留(Vorratsdatenspeicherung)的做法持批判意見,同樣反對對記者進行監聽,或是存儲記者的通訊訊息。除了這些做法,德國記者在工作中還會遇到困難。比如像某個國家部門索取訊息,這個部門會以"出於訊息保護"或者"保密義務"等理由拒絕提供訊息。有時候,這些部門其實就是為了省事,而不給記者提供訊息。

Lutz Tillmanns
德國媒體理事會負責人蒂爾曼斯圖片來源: privat

德國之聲:那德國應該做些什麼改變?

蒂爾曼斯:德國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新聞從業人員有權公佈訊息。聯邦行政法院幾年前就指出過在這一問題上立法的必要性。德國在這方面還要改進。因為目前,德國記者只能以基本法的第5條"言論自由"為法律依據,但是許多媒體機構不確定這一法律依據是否足夠,因為很多情況下司法部門會介入。

德國之聲:德國媒體要向公眾報導訊息,德國司法要求保持自己的獨立性。這麼看來,德國媒體和司法是不是注定要產生衝撞?

蒂爾曼斯:當然有利益衝突的地方,司法和媒體被稱為"第三"和"第四"權力。所以也總要進行權衡。特別是德國有過納粹獨裁和民德歷史,這樣的體制下媒體受到國家監控,發表報導的內容只有執政黨說了算。

德國之聲:記者這個行業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轉變。無數的博客、社群網站平台大受歡迎。我們是否也該重新定義"新聞自由"呢?

蒂爾曼斯:的確必須不斷地對新聞自由原則及其實際操作進行思考。我們認為,尤其應該對涉及到倫理層面的新聞報導工作進行重新考慮。因為肯定總會有一些事件中涉及到的人物想隱姓埋名,但是公眾卻特別想知道其"廬山真面目 "。舉例說,德國新納粹組織NSU(國家社會主義地下組織)審判案。這個案件中涉及的許多人物肯定都想保持自己的匿名權,但是另一方面,公眾是有知情權的,這也無可爭議。


魯茨‧蒂爾曼斯是德國媒體理事會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