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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支持研究中止或部分中止ECFA 台經濟部:反對「政治化」

2023年8月18日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今天表示,支持商務部研究中止或部分中止ECFA項下給予台灣產品相關稅收優惠。台灣經濟部回應稱,不希望兩岸經貿關係「被過度工具化、複雜化甚至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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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說:「對有關主管部門將結合貿易壁壘調查情況、依據有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我們表示支持。」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說:「對有關主管部門將結合貿易壁壘調查情況、依據有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我們表示支持。」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Xinhua/Chen Yehua

(德國之聲中文網)昨天(8月17日)中國商務部發言人束玨婷在回應有關商務部啟動對台貿易壁壘調查進程的提問時說,4月12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就台灣地區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初步調查顯示,台灣地區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涉嫌違反世貿組織關於「非歧視原則」、「普遍取消數量限制原則」等規則。大陸在世貿組織歷次對台貿易政策審議中均明確表達了關注,敦促台方切實履行世貿承諾,但台方至今未改變相關做法。她說,台灣地區禁止進口大陸的產品範圍近年來總體呈現擴大趨勢,本次調查涉及產品已從立案時的2455項調整至目前的2509項。

在媒體追問「《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規定雙方『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如認定台措施構成貿易壁壘,大陸是否會中止或部分中止ECFA項下給予台灣產品相關稅收優惠?」之後,束玨婷回答說:「商務部將結合貿易壁壘調查情況,依據有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

今天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對商務部的回應評論表示:「根據對台貿易壁壘調查初步調查結果,台灣地區對大陸採取貿易限制措施,不符合ECFA關於推動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制度化及自由化的要求,違反ECFA有關『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條款。對有關主管部門將結合貿易壁壘調查情況、依據有關規定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我們表示支持。」

向台灣聚碳酸酯產品徵收反傾銷稅

8月14日,中國商務部發布公告,認定台灣向中國大陸出口的聚碳酸酯產品存在傾銷,「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自8月15日起進口經營者從台灣地區進口聚碳酸酯時需向海關提供保證金。保證金比率從16.9%到22.4%不等。

聚碳酸酯主要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領域。據台灣財政部關務署統計,2021年台灣出口至中國的「初級形狀的聚碳酸酯」,金額約10.6億美元、重量約32.6公噸,佔台灣聚碳酸酯總出口值約75%;2022年出口至中國約8.3億美元、重量30萬4072公噸,佔台灣聚碳酸酯總出口值78.5%。

聚碳酸酯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早收清單小項之一。大陸商務部向來自台灣的聚碳酸酯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的消息一經報導,台灣方面有看法認為,這可能意味著大陸方面「變相取消紅利」,ECFA早收清單中其它項目也可能陸續被殃及。

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太三4月曾在立法院強調,ECFA對雙方均有利,中止ECFA將造成雙方損失,而且破壞兩岸關係。
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太三4月曾在立法院強調,ECFA對雙方均有利,中止ECFA將造成雙方損失,而且破壞兩岸關係。圖片來源: WALLY SANTANA/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台灣經濟部:反對「政治化」

今天,台灣經濟部針對中國商務部和國台辦先後做出的表態回應表示,台灣並未違反世貿組織規定,也強調兩岸經貿互利互補,相關的貿易機制行之有年,不宜「政治化」。

經濟部表示,兩岸同時加入世貿組織時,「我方即已存在此措施,加入世貿組織過程中雙方並未就市場開放進行談判,但我方也展現善意主動開放,迄今共准許9983項中方農、工產品進口」。

經濟部還指出,中方2005年訂定貿易壁壘調查規則後,歷經多年,中方皆未對台灣進行調查,「顯見中方目前作為屬於政治動機」。

台灣經濟部還強調,不希望兩岸經貿關係「被過度工具化、複雜化甚至政治化,相關貿易問題我方仍願意與中方在世貿組織架構下繼續討論」。

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太三4月曾在立法院強調,ECFA對雙方均有利,中止ECFA將造成雙方損失,而且破壞兩岸關係。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兩岸之間的雙邊經濟協議,最早簽訂於2010年。因為世貿組織規定經濟合作協議「必須」達到九成雙方貿易產品的免關稅,該條約也達成分階段達成的默契;而其先期協議的產品內容被稱為「早收清單」。在細項上,關稅免稅部份將包含了台灣輸往中國大陸的石化、機械、紡織品及汽車零配件業等經濟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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