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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磷燃燒彈與國際法

Peter Philipp 2009年1月15日

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以色列軍隊在加薩地帶使用了磷燃燒彈。這種做法違反國際法嗎?本台記者菲利普研究了這個問題,並撰寫了專門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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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空軍轟炸加薩地帶,投擲的是否是磷燃燒彈?圖片來源: AP

自加薩戰爭開始以來,以色列政治家,特別是外長利夫尼就一直信誓旦旦地說,以色列會盡一切努力保護加薩地帶平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但如果出現平民死亡和財產受損現象的話,她只能表示遺憾。因為只要有戰爭,就不可能避免出現這樣的事情。她還指出,哈馬斯將平民當作盾牌,也根本不關心以色列平民的死活。

但加薩地帶日益增加的平民死亡數字卻否定了利夫尼的說法。在加薩地帶執行援救任務的人權組織也指責以色列,沒有顧及巴勒斯坦平民的生命安全。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甚至指責以色列在加薩戰爭中使用了磷燃燒彈,儘管這裡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區之一。磷燃燒彈可以造成嚴重燒傷,不少病人最後在極端痛苦的情況下死去。據加薩地帶醫院醫生透露,他們已經接收過被磷彈燒傷的病人。

各反戰組織立即譴責以色列犯了戰爭罪行。開始,以色列政府對這一指責保持沉默。以色列軍方發言人萊波維奇對此作簡短的說明時說:「以色列使用的彈藥符合國際法的要求。我們不必詳細解釋使用了什麼類型的彈藥,但我可以保證,以色列沒有違反國際法。」

這樣的解釋儘管難以讓人滿意,但從司法角度又很難提出什麼指控。國際法僅部分地禁止了磷燃燒彈的使用,也就是不能在平民居住區使用。許多國家把磷燃燒彈列為化學武器。

日內瓦國際紅十字會武器部負責人羅耶對這種自相矛盾的規定做出的解釋是,「關鍵問題是要看一個國家是否簽署了類似公約,比如關於燃燒彈的專門議定書。如果某國沒有在這個議定書上簽字的話,它就不受該議定書的約束。如果一個國家聲稱,原則上接受所有國際公約,那就必須審查它到底在哪些公約上簽了字,看它是否遵守了國際法的一般規定。」

軍隊在使用磷燃燒彈時,必須保證不得傷及平民。如果在使用其它武器也能達到同樣軍事目的的情況下,則不得使用可以造成嚴重燒傷的磷彈。

以色列和美國沒有在以上提及的議定書上簽字,因此它們在戰爭中使用磷彈就沒有顧忌。美國在伊拉克戰爭中使用了磷彈,而以色列在2006年也對黎巴嫩真主黨民兵使用了這一武器。當時,以色列一開始時也採取了保持沉默的做法。幾個月後,以色列一名部長在議會上承認在黎巴嫩使用了磷彈。但他辯解說,磷彈僅投放在空曠地區。但加薩地帶沒有什麼空曠地區。因此磷彈的使用讓人覺得,以色列軍隊並沒有像其政治家保證的那樣顧及巴勒斯坦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國際紅十字會還沒有收到相關報告,因此也沒有太重視磷彈的問題。但它一直在與以色列政府聯繫,請求以色列盡量減少巴勒斯坦平民的傷亡。儘管如此,平民死亡的事件仍屢屢發生。羅耶說:「這讓人絕望。但人們也得現實一點兒。戰爭很殘忍,也帶來很多問題。可惜現實的世界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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