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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O China Menschenrechte

2009年6月13日

本周四,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日內瓦通過了針對中國人權現狀做出的定期審議報告。中國駐日內瓦代表團大使李保東對定期審議報告中提出的76條改善中國人權狀況的建議中的70條都表示拒絕。此外,中國方面沒有為拒絕這些建議的理由做出具體解釋。人權觀察等國際人權組織批評說,中國只是在「做樣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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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開會圖片來源: AP

2008年以來,作為聯合國人權工作改革的內容之一,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每4年對192個成員國是否遵守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並頒布的《世界人權宣言》進行普遍定期審議(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簡稱 UPR )。各國需要向人權理事會遞交一份書面報告,在各國遞交的報告基礎上,特別調查員還會向人權理事會提供額外的調查訊息和評價報告,另外各國本土的非政府組織和國家性的人權組織也會提供一些相應訊息。審議工作持續半年左右。

在筆頭回復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提問之後,各國政府代表還需要在位於日內瓦的人權理事會上接受為期半天的口頭問詢。在這一切結束之後人權理事會最終公佈包含改善各國人權狀況建議在內的審議報告。從2008年年初審議工作正式開展到現在,近70個已經接受審查的國家中還沒有任何一個國家不加任何限制地全盤接受人權理事會提出的改善建議。人權理事會在今年3月對德國聯邦政府代表進行了口頭聽證之後,向德國提出44條改善人權狀況的意見。44條建議中近一半聯邦政府表示不能接受或者只能有限制地接受。

但是像中國政府這樣差不多對人權理事會提出的全部建議都表示拒絕的做法還是首次出現。此外中國甚至沒有像其它國家一樣解釋一下為什麼不能接受這70條建議。在涉及到有關新聞檢查制度和言論自由等內容方面,北京方面的回應極其簡單,他們說:"在中國沒有新聞檢查制度。"人權理事會在非政府組織以及特別調查員提供的詳盡訊息的基礎上,在審議報告中建議中國應停止使用酷刑以及停止對少數民族使用司法暴力,中國政府對此做出的反應是:他們"從不允許對少數民族使用酷刑暴力"。對於人權理事會在改善西藏人權、禁止童工、廢除死刑、保障結社自由、維護司法獨立等等問題上提出的建議,中國一律採取了否認回絕的態度。

對於另外6條沒有拒絕的建議,中國政府也只是做出了籠統而不受任何約束性的意向聲明。中國沒有承認此前發生的侵犯人權的事實。

國際人權觀察組織表示,作為聯合國大會推選出來的人權理事會成員國,中國更是有義務在推動和保護人權的工作上達到最高標準,但是中國背叛了自己的職責。

作者:Andreas Zumach / 洪沙

責編:達揚